<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规范性文件

        【省级 规范性文件】湖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标识技术规定》的通知

        来源:湖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时间:2022-04-06 10:01

        索 引 号K28048191/2022-02196发文日期2022-01-17
        发布机构湖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文   号鄂人防〔2022〕3号
        分    类政务公开有 效 性有效

        各市、州、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为进一步规范人民防空工程标识,便于广大人民群众正确识别和有效使用防护资源,我办制定了《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标识技术规定》,现印发你们。此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标识技术规定


        湖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1月7日


        附件:

        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标识技术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1.1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范围内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标识,便于广大人民群众正确识别和有效使 用防护资源,利于战时、灾时人员疏散与掩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结合我省实际 ,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非涉密人防工程的标识。

        1.3 人防工程标识分为:管理标识、导引标识、功能性标识、设备标识及提示性标识五类。

        1.4 所有人防工程标识在安装时不得破坏各类人防工程设计规范中要求设置的防护措施,安装位置与高度应与其他已安装好的设备和标牌相协调,安装(打孔)时应当避开各类管线 。

        1.5 规定中所有尺寸标注单位均为毫米。

        1.6 规定中所有标识背景颜色均为GB/T 18922-2008(颜色编码)1093 2.5YR 6.5/9.6 。

        1.7 规定中所有墙面固定的标识牌均采用不锈钢膨胀 螺丝进行固定,四孔或六孔固定安装,不锈钢膨胀螺丝采用10mm 镜面广告钉装饰,安装示例见图1 、图2 。


        第二章  管理标识


        2.1 管理标识包括《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度》《人防工程平时使用须知》2 个标识牌。

        2.2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度》标识牌内容见附件1;《人防工程平时使用须知》标识牌内容见附件2。

        2.3 标识牌材质为厚度不小于5mm的双面亚克力板,文字颜色应为黑色,字体为国标黑体。

        2.4 管理标识牌平行悬挂,间隔宜小于50mm,水平固定于机动车坡道等出入口墙体的醒目位置,标识牌下沿与地面距离最低处宜为1400mm。次序由外向内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度》《人防工程平时使用须知》。若悬挂空间有限,可自行调整位置,确保标识牌的观测效果。

        2.5 管理标识牌样式及尺寸示例见图3。



        图 3  管理标识牌样式及尺寸示例



        第三章  导引标识


        3.1 导引标识分为所处区域外部导引标识、口部导引标识、内部导引标识。

        3.2 所处区域外部导引标识仅针对人员掩蔽和含有人员掩蔽防护单元工程,包括出入口外部的标识牌和指示牌 。

        3.3 人防工程直通室外机动车、非机动车出入口横梁上方显着位置应设置外部导引标识牌。标识牌底板采用国家标准平板铝合金,厚度不小于2 mm。面层采用工程级反光材料,图徽及边框为白色反光膜,单面贴膜,反光膜应具备较好的逆反射性能。字体为国标黑体,加粗,颜色应为白色。

        3.4 标识牌分为小、中、大3种尺寸规格,样式及尺寸示例见图4 、图5 、图6。

        图 4  标识牌(小)样式及尺寸示例

        图5  标识牌(中)样式及尺寸示例

        图 6  标识牌(大)样式及尺寸示例


        3.5 在人员掩蔽工程所在建设用地范围内合适位置应 设置外部导引指示牌 。

        3.6 指示牌样式及尺寸示例见图7。指示牌底板采用国家标准平板铝合金,厚度不小于2mm。面层采用工程级反光材料,图徽及边 框为白色反光膜,双面贴膜,反光膜应具备较好的逆反射性能。字体为国标黑体,加粗 ,颜色应为白色。

        指示牌需柱式安装,柱式标杆、预埋件、紧固件、自攻螺丝和装饰帽应经久耐用;立柱与基础预埋件和指示牌的连接应牢固紧密,确保安全。

        图 7  指示牌样式及尺寸示例


        3.7 口部导引标识包括主、次要出入口口部标识、机动车坡道出入口墙体标识、非机动车坡道出入口墙体标识。

        3.8 人防工程主、次要出入口口部应设置标识牌。标识牌采用 5 mm 亚克力板彩喷,黑色图形符号、边框 、文字背面丝印。字体应为国标黑体,颜色应为白色。安装在门框右侧墙面,如门框附近有遮挡,则应将标识 牌位置调整至不受遮挡的醒目位置。标识牌样式、尺寸示例 及安装示例见图8、图9 。

        图 8 标识牌样式及尺寸示例          图 9 标识牌安装示例


        3.9 机动车坡道出入口墙体应统一涂刷墙体标识,从坡道顶盖线开始到坡道墙体结束,标识样式及尺寸示例见图10。涂刷材料应为防霉涂料 。当人防工程位于地下负一层以下时,坡道墙体标识同样适用。如人防工程在地下负二层,从地下负一层到地下负二层的坡道两侧墙体应涂刷墙体标识。人防工程临空墙机动车出入口应在临空墙外侧涂刷墙体标识,标识样式及尺寸示例见图11。

        墙体标识长度视情况而定,最短不得低于7500mm。涂刷颜色时应避开障碍物,预留人防门完全开启时的墙面距离,避免遮挡墙体标识,如因条件限制,可适当缩短标识长度。



        图10  机动车坡道出入口墙体标识样式及尺寸示例

        图 11  临空墙机动车出入口墙体标识示例


        3.10 非机动车坡道出入口应在一侧墙体涂刷墙体标识。标识样式及尺寸示例见图12。

        图 12  非机动车坡道侧墙标识样式及尺寸示例


        3.11 内部导引标识包括应配建区墙体、柱体、机动车位标识;超配建区墙体、柱体标识;出入口指示牌标识;密闭通道、防毒通道墙体标识。

        3.12 应配建区墙体应涂刷色带进行标识。区域围护面积大于等于200 ㎡时,墙体标识样式及尺寸示例见图13。区域围护面积小于200 ㎡时 ,标识样式及尺寸示例见图14。字体应为国标黑体,高度宜为140mm,颜色应为白色 。

        图 13  应配建区墙体标识样式及尺寸示例

        图 14  应配建区墙体标识样式及尺寸示例


        3. 13 应配建区柱体标识应涂刷色带 。标识样式及尺寸 示例见图 15 。

        图 15  应配建区柱体标识样式及尺寸示例


        3.14 超配建区墙体应涂刷色带进行标识。区域维护面积大于等于200㎡时,墙体应涂刷两条色带,墙体标识样式及尺寸示例见图16。区域围护面积小于200 ㎡时,标识样式及尺寸示例见图17。字体应为国标黑体,高度宜为140mm,颜色应为白色。

        图16  超配建区墙体标识样式及尺寸示例

        图17  超配建区墙体标识样式及尺寸示例


        3.15 超配建区柱体标识应涂刷色带。标识样式及尺寸示例见图18。

        图18  超配建区墙体标识样式及尺寸示例


        3.16 人防工程内部应在醒目位置悬挂电梯、楼梯、战时主(次)要出入口引导牌,材质应为厚度不小于1 mm的不锈钢折边彩喷,中文字体为国标黑体,颜色应为白色,采用吊链进行固定,引导牌样式及尺寸示例见图19。


        图19  引导牌样式及尺寸示例图


        3.17 密闭通道、防毒通道墙体标识应涂刷色带,标识样式及尺寸示例见图20。字体应为国标黑体,高度宜为140mm,颜色应为白色。

        图 20  密闭通道、防毒通道标识样式及尺寸示例



        第四章  功能间标识


        4.1 人防工程内所有功能间均应设置功能间标识牌。

        4.2 防毒通道、密闭通道、洗消间、脱衣室、淋浴室等功能间标识牌设置,见附件3。其他功能间标识牌参照上述标识牌制作安装 。

        4.3 功能间标识牌应采用5mm亚克力板彩喷,黑色图形符号、边框 、文字背面丝印。标识牌字体为国标黑体,颜色应为白色。工程内公共场所及相关设施标志牌应符合《公共信息导向系统导向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GB/T 20501 . 2-2013)的有关规定。

        4.4 功能间标识牌需安装在门框右侧。标识牌样式、尺寸示例及安装示例见图21 、图22。


        图 21  功能间标识样式及尺寸示例

        图 22  功能间标识牌安装示例


        4.5 平战转换标识牌需安装在平战转换功能区域附近的醒目位置,材质为厚度不小于5mm 的双面亚克力板,UV 打印。标题字体为黑体,标题字高50mm,正文字体为国标黑体,正文字高10mm ,图名字体为国标黑体,图名字高30mm。干厕平战转换标识牌样式及尺寸示例见图23,水箱平战转换标识牌样式及尺寸示例见图 24。

        图 23  干厕平战转换标识牌样式及尺寸示例

        图 24  水箱平战转换标识牌样式及尺寸示例


        第五章  设备标识


        5.1 人防工程内部设备应按国家有关规定 ,由生产(或 制作)单位安装铭牌 ,其着色和标识参照《人民防空工程设 备设施标志和着色标准》(RFJ01-2014)执行。

        5.2 防化设备

        滤尘器、滤毒器、过滤吸收器等防化设备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着色和标识。

        5.3 通风方式显示

        5.3.1 在通风机房、防化值班室、电站、配电室、水泵间、指挥室、会议室、 主通道密闭段等处设置通风方式显示装置 。

        5.3.2 通风方式显示装置宜制作成三格灯箱式。清洁式通风标注文字“清洁”,底色为中国颜色体系标号(颜色编 码)1 . 9G7/6 . 8(1161);滤毒式通风标注文字“滤毒”,底 色为中国颜色体系标号(颜色编码)0.6GY8/8.8(1101 );隔绝式通风标注文字“隔绝”,底色为中国颜色体系标号(颜 色编码)6. 9R4/11.6(1085)。文字颜色宜为中国颜色体系 标号N2.75,字体为国标黑体,字号大小适当,同一工程应一致 。

        5.3.3 通风方式显示装置样式及尺寸示例见图25。也可根据通道或房间大小,按比例缩放制作 。

        5.3.4 通风方式显示装置也可制作成电子显示屏显示 三种通风方式 ,清洁式通风显示文字“清洁”,文字颜色为中国颜色体系标号(颜色编码)1.9G7/6.8(1161);滤毒式通风显示文字“滤毒”,文字颜色为中国颜色体系标号(颜色编码)0. 6GY8/8.8(1101 );隔绝式通风显示文字“隔绝”,文字颜色为中国颜色体系标号(颜色编码)6.9R4/11.6(1085)。


        图 25  通风方式显示装置样式及尺寸示例



        第六章  提示性标识


        6.1 在人防工程内适当位置,宜设置提示性标识牌。

        6.2 提示性标识牌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人防工程 严禁破坏”、“地面湿滑 小心滑倒”、“注意管线 小心碰 头”、“内部空间 严禁吸烟”,见附件 4 。

        6.3 提示性标识牌材质为厚度不小于5mm的双面亚克力板 ,UV 打印。字体为国标黑体,加粗,颜色应为白色,标识牌样式及尺寸示例见图26。

        图 26  提示性标识牌样式及尺寸示例



        第七章   附   则


        7.1 本规定由湖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解释。

        7.2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 1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度


         一、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实行岗位责任制度 、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制度以及档案 管理制度,管理人员要明确维护管理的责任、任务和内容, 做到责任明确、管理档案健全、检查维护到位 。

         二、保持人防工程原结构完整、完好。不得擅自改变人防工程原结构布局,不得擅自在人防工程的顶板和防护墙体打洞穿孔 。

         三、保持人防工程内防护密闭设施启闭灵活、密闭可靠。金属、橡胶制品无锈蚀损坏。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爆悬板活门的轴承或手柄应每年至少注一次黄油 ,每月至少开启 1~2 次。平时将防护密闭门 、密闭门用木楔垫起,防止变形、 下垂。平战转换构件、战时设备应妥善保管和按时维护 。

         四、保持人防工程内通风设备设施完好,运转正常、启闭灵活,不得擅自拆改 。进、排风机房和滤毒室应保持干净、 整洁 ,不得堆放杂物。风机应每年至少注一次机油或黄油,风机每周应至少开机运转1~2 次。机械通风设施每年宜刷一次防锈漆 。

         五 、保持人防工程内给、排水设备设施完好,运转正常,不得擅自拆卸。

         六 、保持人防工程内供电、照明等系统完好,运转正常。

         配电室和配电箱内保持清洁,不得堆放杂物 。不得擅自改变原供电线路、位置 ,不得乱拉电线 。

         (具体内容可结合当地实情调整)



        附件 2

        人防工程平时使用须知


         一 、工程内橙色单条宽色带、居中涂刷“人防墙体 ,严禁破坏”字样的连续窄色带以及标有人防车位标识的区域,均为依法配建的人防工程,该区域建设单位及个人或使用管 理单位不得出售(让)使用权,但可以租赁,并应向承租人出示《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原件 。

         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人防工程的主体结构,不得擅自破坏人防工程墙体,不得擅自拆除人防工程设备设施,不得危害人防工程安全和使用效能 。因使用确需对人防工程进行改造或装修的,使用单位应当将其改造或装修方案报人防主管部门核准 。

         三 、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单位应熟悉人防工程设备设施,定期维护管理,因管理不善造成防护效能受损的由使用管理单位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检查不合格的人防工程应停业整改,直至合格,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使用管理单位承担。

         四 、禁止以任何形式占用、堵塞 、毁坏通往人防工程口部的道路。禁止在人防工程内生产、储存爆炸、剧毒、易燃 、放射性和腐蚀性等危险品。禁止在人防工程防护范围内进行爆破、钻探 、挖掘等危及人防工程的作业。禁止向人防工程内部及其孔、口排泄废气、废水和倾倒废弃物。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单位应当接受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承担人防工程的维护、消防、防汛、治安等安全责任。


        附件 3

        功能间标识牌示例





        附件 4

        提示性标识牌示例




        原文链接:http://rfb.hubei.gov.cn/fbjd/zcwj/gfwj/202201/t20220120_3973926.shtml

        图文解读链接:http://rfb.guotongtongxun.com/xxgk/zc/gfxwj/202204/t20220406_8937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