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民防科研工作计划。
2、组织实施本单位承担的民防科研项目。
3、进行民防信息化科研理论研究和技术创新。
4、开展民防科研技术在其他方面的应用研究以及科研管理和科研成果的转化工作。
5、组织实施民防科研项目的拟制,上报以及民防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
6、从事人防民防信息系统的技术研究和建设工作。
7、组织编制民防信息化发展规划并负责信息化发展规划的实施。
8、提供民防科研创新平台,负责民防科研技术的交流,建设、培养、锻炼民防科技人才队伍。
9、组织民防科研项目的专家咨询、招投标、技术攻关和试验。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714-3282071